为破解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账期长、“连环欠”等难题,国务院近日发布修订版《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25年6月1日正式实施。4月2日,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第一时间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题政策研讨,推动新政尽快落地。
会上,业务二科科长曹毅传达了此次新修订《条例》所聚焦的三大核心条款:一是明确机关事业单位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或服务,须在交付后30日内付款,特殊情况下最长不得超过60日;二是将验收合格作为付款前提的,付款期限须自验收通过之日起算;三是严禁强制使用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变相延长账期,相关支付方式需在合同中明示。《条例》同步建立动态监管机制,要求相关单位定期汇报执行情况并完善投诉处理渠道。
下一步,中心将配合财政、工信等行业主管部门通过专项培训确保采购人员、财务人员、法务人员精准掌握新政要点。同时在采购活动中重点指导采购单位优化合同内容,细化验收标准与时限条款,从源头上保障中小企业资金回笼效率,持续提升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