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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专家评审费发放方式的通知

【信息时间:2021-11-23】 【我要打印】 【关闭】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文件

 

常采中〔20213

 

 


关于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专家评审费

发放方式的通知

 

各评审专家:

为进一步规范专家评审费支付方式,提高评审费发放效率,促进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根据《常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助力企业发展的通知》(常财购〔202110)精神,近期,我中心将对政府采购项目专家评审费发放方式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

20211123日起执行。

二、发放方式

政府采购项目专家评审费发放方式调整为银行卡转账。

三、发放时间

专家评审费将于项目评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位。

四、注意事项

20211123日起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评审的专家应携带好身份证原件,准备好银行卡号及开户银行网点的详细信息,以便我中心及时发放评审费。

各评审专家在评审费收取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致电我中心计划财务处,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 0519-85588151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1122

附件: 关于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专家评审费发放方式的通知(常采中〔2021〕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