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文件
常采中〔2021〕3号
关于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专家评审费
发放方式的通知
各评审专家:
为进一步规范专家评审费支付方式,提高评审费发放效率,促进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根据《常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助力企业发展的通知》(常财购〔2021〕10号)精神,近期,我中心将对政府采购项目专家评审费发放方式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
2021年11月23日起执行。
二、发放方式
政府采购项目专家评审费发放方式调整为银行卡转账。
三、发放时间
专家评审费将于项目评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位。
四、注意事项
2021年11月23日起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评审的专家应携带好身份证原件,准备好银行卡号及开户银行网点的详细信息,以便我中心及时发放评审费。
各评审专家在评审费收取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致电我中心计划财务处,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 0519-85588151。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