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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升级过渡期有关事项的通知

【信息时间:2021-07-12】 【我要打印】 【关闭】

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

切换升级过渡期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

为深化工程交易全流程“不见面”,加快推动工程交易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不断提高交易服务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用户体验和市场主体满意度,努力促进我市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近期,我市将正式上线启用“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以下简称“7.0系统”)。届时,新系统将暂与原“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5.0”(以下简称“5.0系统”)并行运行。为保证两系统顺利切换、平稳过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7.0系统”启用时间初定为2021719日。通过“7.0系统”实施的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请各方主体详细阅读《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操作手册》(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常州市工程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并提前登录系统熟悉各项功能。

二、访问入口

1.7.0系统”访问入口在“常州市工程交易网”主页右侧(地址为:http://58.216.50.99:8001/TPBidder/memberLogin),各方主体可相应选择交易甲方、交易乙方和招标代理身份登录。其中:交易甲方指原建设工程交易的建设单位;交易乙方指原建设工程交易的投标单位;招标代理指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从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7.0系统”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V2.0,访问入口在“常州市工程交易网”主页右侧(地址为:http://58.216.50.99:8001/GC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2.5.0系统”访问入口不变,“不见面”开标仍使用原“不见面”开标系统V1.0(地址为:http://58.216.50.99:800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特别提醒:由于双系统并行,请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制作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时务必注明项目使用交易系统和开标网址,投标人务必正确进入项目所用系统参与交易活动。

三、交易主体入库

由于双系统并行使用,参与“5.0系统”和“7.0系统”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各方主体,均需提前分别在对应系统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建议各单位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时,在“5.0系统”和“7.0系统”中同步进行,避免出现不同系统中相关信息不一致等问题,影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开展。

特别提醒:“7.0系统”企业信息注册、维护操作与“5.0系统”有较大不同,请各方主体认真阅读《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操作手册》中相关内容,提前进行主体库入库工作。

四、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CA

1.招标文件在线制作,无需使用招标文件制作工具。

2.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做兼容,无需重新安装。

3.系统已完成CA锁登录兼容工作,无需重新办理。

五、系统优化

1.企业库改造升级。各类型投标人合并为交易乙方,不再区分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和供应商等,同一单位无需按不同类型重复入库。同时,通过文本识别技术(OCR识别),录入的扫描件中重要信息可自动生成结构化数字信息,为智能辅助评标提供基础保障。

2.招标文件在线制作。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不再需要下载安装招标文件制作工具,可直接在“7.0系统”中在线制作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和控制价文件等,提高系统兼容性,减少各类工具的下载安装。

3.智能辅助评标。“7.0评标系统”增加了智能辅助评标功能,大部分客观项内容的评审可由系统自动完成,供评标专家参考,有效缩短评标时间,大幅提升评标效率。同时,最大程度地降低评标过程中人为干预的可能性,减少评标专家滥用评标自由裁量权和主观判断的风险,统一评审尺度,有效规避评标专家因疏忽导致的错评、漏评问题,使评标质量进一步提升、评标结果更加客观公正。

4.中标通知书网上自助打印。在“7.0系统”中交易的项目无须再到交易中心现场打印《中标通知书》,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可在完成交易服务费缴纳后,在系统中自助打印有底纹及防伪标识的《中标通知书》。

5.工程交易档案全流程电子化。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可实时扫描上传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纸质资料(主要有专家抽取单、评标过程中的询标资料和合同等),并在确认中标人后30日内,在系统中完成工程交易电子档案的归档工作。

 

   

 

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712

 

附件: 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升级过渡期有关事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