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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交通、水利工程交易监督清单

【信息时间:2019-11-20】 【我要打印】 【关闭】

建设、交通、水利工程交易监督清单

 

建设工程交易

监督职责和依据

依据市委、市政府批准,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拟订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和监督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配合查处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受理和处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对招标投标的异议处理进行监督;负责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登记)管理。

监督对象和事项清单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含绿化)基础设施工程

监督程序和时限

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管理办

法》(建稽〔2014166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执行

 

交通工程交易

监督职责和依据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苏交规〔2019〕1号

监督对象和事项清单

(1)国省道公路建设工程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养护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市交

通局

(2)干线航道建设工程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养护工程

(3)农村公路建设工程

(4)公路、航道两侧的绿化工程

(5)地方航道建设工程

(6)港口工程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船闸及港区内配套场地工程、装卸机械

(7)公路、航道建设配套工程

(8)交通工程项目咨询服务项目

(9)所有交通工程前期设计项目

(10)交通企业其他零星服务项目

监督程序和时限

按《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苏交规〔2019〕1号执行

 

水利工程交易

监督职责和依据

《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9〕5号

监督对象和事项清单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监督程序和时限

按《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9〕5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