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事业单位人员流动,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常州市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常人社发〔2017〕245号)精神,2018年我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将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人岗相适、竞争择优的基本原则。
二、选调岗位
本次共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2018年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选调范围
常州市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四、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选调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2年2月5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要求详见选调岗位表;
(三)在现单位工作3年及以上,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尚未解除的;未满规定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具有应当实行回避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本次选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2月24日下午13:00—16:00
2018年2月25日上午09:30—11:30
报名地址: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6楼(常州市北直街35号)
2.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2018年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和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3.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二)综合评价
本次公开选调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制定方案,报经市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具体时间由主管部门另行通知。选调方式如下:
01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02—12岗位:报名人数不足5人(含),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若报名人数超过5人,在面试前进行综合素质能力测评,根据测评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
各岗位综合评价成绩均按面试成绩确定,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
(三)组织考察
在综合评价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评价成绩排名按岗位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选调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四)公示
选调单位根据综合评价和考察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拟选调人员名单将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五)调动和聘用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选调人员应按选调岗位中明确的岗位等级进行聘用。
对发现有影响调动或聘用情形导致岗位空缺的,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决定是否按综合评价排名进行递补。
六、咨询与监督
岗位咨询电话:见岗位表(直接联系选调单位)
监督举报电话:85681910
七、本公告由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8年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18年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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