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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强本领 依法采购提质效: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功举办政府采购案例分析专题培训

【信息时间:2025-12-05】 【我要打印】 【关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要求,全面提升政府采购规范化水平,12月3日,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召开"政府采购年度案例分析学习交流会"。会议特邀江苏华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鞠明主任作专题授课,通过典型案例剖析与实务指导,为中心政府采购业务工作人员带来了一场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的法治盛宴。

聚焦实务难点 精准靶向培训

鞠明主任立足政府采购全流程,围绕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问题、采购需求评分办法合规性审查、质疑投诉处理程序规范与时限要求、职业资格与职称证书审查边界、中标候选人弃标处置机制这五大核心议题展开深度解析,同时为大家延伸解读评定分离、履约能力审查、供应商主体变更签约等招投标知识,结合《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关于质疑时效的规定、《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四条关于证据审查的要求,通过近20个典型案例的情景再现,系统梳理了采购文件编制、评审过程监督、结果公示等关键环节的常见法律风险。

创新培训模式 提升履职能力

本次培训突破传统授课模式,采用"法规解读+案例导入+互动研讨"三维教学法:“情景模拟”还原某医院家具采购中因评分标准设置不当引发的投诉案例,现场演练法律适用与处置流程;“智慧碰撞”围绕"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职业资格与职称证书审查"等展开热烈讨论;“明确方向”建议编制《政府采购质疑处理标准化流程指引》,收录常见质疑处理模板。

筑牢法治防线 构建长效机制

与会人员通过"三学三提升"达成学习共识:一学法规体系,深化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关于质疑答复时限要求的理解,建立"7日质疑-15日投诉-30日处理"的法定时限意识;二学实务技能,掌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中关于采购需求与评审因素对应性的审查技巧,提升采购文件编制合规率;三学协同机制,构建"法律顾问+监管部门+采购主体"三方联动的争议化解模式,落实《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调查取证程序。

中心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持续完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救济"的全链条风险防控体系,通过建立典型案例月度通报、质疑处理效能评估等创新机制,推动政府采购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行稳致远,为优化全市营商环境贡献公共资源交易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