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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红梅东村2栋旁房屋出租公告[正在报名]

【信息时间:2025-07-10】 【我要打印】 【关闭】

重要提示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cz.jsggzy.jszwfw.gov.cn/)的 《竞价交易规则》、《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cz.jsggzy.jszwfw.gov.cn/ )的《会员竞价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发布单位: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标的名称

常州市红梅东村2栋旁房屋

标的编号

 3204012020731917001

挂牌起始日期

2020-08-05

挂牌截止日期

2020-08-18 17: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牌。

一、标的概况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坐落

常州市红梅东村2栋旁房屋

标的类型

 

所在层数

 

租赁面积约(

 4

租赁期限(年)

 1

装修期限

 

标的状态

 2020年6月30日合同到期,原承租人未撤场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评估基准日

 

评估价(元)

 

其他事项说明

(一)招租标的不含原承租方的装修或配备;

(二)房屋租赁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出租方及交易中心不承担本公告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三)招租标的如未取得房产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承租方应接受该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书》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出租方概况

出租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息并由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常州市红梅东村幼儿园

注册地址

 常州市红梅东村2栋旁

出租行为批准

出租方决策文件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批准文件名称

 常州市天宁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审批表

三、承租方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承租方必须为合法注册且有效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承租方为单位的,必须具备合法的经营手续、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必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个人信用;

(三)不符合条件参加报名的,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来源合法;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房地产不用于非法活动等。

承租相关要求

租金底价(元)

1000(租金底价、成交价均不含有承租方在租赁中应缴纳的有关费用)

租金支付方式及期限

(一)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二)承租方按合同约定将首期租金、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支付全部款项后,出租方开具租金收款凭证。

承租押金()

 300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承租方禁止经营文体用品类项目、 其他法规限制项目;
(二) 承租方实行门前三包不得占道经营、不得违法经营; 
(三) 房屋如需改造装修,应征得出租方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四) 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使房屋或设备损坏,承租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五)水电费安表结算满十度(吨)加一度(吨)以此类推; 
(六)每个店均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店内的安全由承租方负责,如因自己疏忽或管理不当发生意外事故,影响出租方财产、人生安全,损失均有承租方负责; 
(七)如遇不可抗拒的外力,如拆迁、改造等因素,则合同自然终止。
  

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保证金金额(元)

 300

保证金交纳期限

2020081817时前按系统提示缴纳,禁止以其它方式缴纳及第三方代缴保证金。

处置方式

(一)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由出租方确认其合同签署并租金缴纳后退取保证金(不计利息)。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

(二)如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人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以公示的租金底价为起始价格启动竞价系统后,各意向承租方针对标的均不应价造成标的流拍的;

3、成交后,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或《房屋租赁合同书》的;

4、成交后,承租方不支付或者未按期支付首期租金、承租押金及佣金的。

(三)承租方出现上述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易中心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招租标的,该标的可再次招租,如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出租方有权要求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

标的交割

一)竞价成交后,承租方须在出租方通知的时间内至出租方处签署《成交确认书》和《房屋租赁合同书》,并提交以下资料:

1、承租人登记表(按公告附件格式自行下载填写);

2、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盖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出租方要求的其他资料;

4、如意向承租方为其他类型的,应报送上述相对应的材料。

提交资料须与报名时的资料一致,否则由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本次招租标的以交付时现状进行交付,出租方不保证房屋及附属的设施、设备的完好,交付房屋时如含装修部分,承租方不需使用的,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由承租方自行拆除,费用自理;

(三)出租方已承诺在《房屋租赁合同书》规定的租赁起算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因承租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出租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四)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前,若因招租标的撤销等情形致使意向承租方无法竞价时,无论何种情况,意向承租方不得向中心主张除退取保证金之外的任何权利。成交后,如标的因出租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与中心无关,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中心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四、申请程序及相关事项

申请程序

现场展示

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内自行察看标的(各交易主体应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身防护,防止疫情传播)联系方式:王菁 13915011788

报名时间

20200805日至202008181700

报名手续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202008181700分前登录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cz.jsggzy.jszwfw.gov.cn/),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报名、保证金缴纳等手续,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二)意向承租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承租方的自身行为;     

(三)意向承租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本中心不提供竞价场所。

交易方式

(一)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公告要求报名并进行网络报价的,经委托方或相关部门审定后确定承租方,按照公告底价与承租方网络报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

(二)如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公告要求报名并进行网络竞价的,按照网络竞价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

竞价安排

注意事项

(一)请意向承租方按公告要求进行网络竞价(报价),逾期视为放弃承租资格

(二)为有序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避免出现人员聚集,保障办事群众和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需要到现场办理交易工作事项的人员凭本人的身份证及“健康绿码”进场。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

1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00819 14:00

20200820 14:00

延时竞价周期

60

服务费

 

标的照片

 



附件下载

 承租人登记表.doc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0519-85588172

技术支持

0519-85588211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日时间

单位地址

常州市锦绣路21-1号楼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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