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县乡公路养护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县乡公路养护施工项目已由 常州高新区(新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常新政务政投【2025】7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州市新北区市政绿化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常州市新北区市政绿化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2025年县乡公路养护项目-政泰路(S122-G346)续建道路
政泰路南起S122,北至G346,全长约3.3km,一般路段路面宽度14m,双向两车道,道路路面结构层为4cAC-13C(改性)-8cmAC-25C+下封层+36cm水泥稳定碎石+20cm10%石灰土;路基处理采用100cm6%石灰土处治。本次实施范围为:K1+640~G346段。主要工作包括:对现状道路交叉口车辙和行车道范围水稳基层翻浆病害进行处置并同步出新路面标线。
(2)2025年县乡公路养护项目-龙江路(赣江路-G346)小修道路
龙江路南起赣江路以北约180m,北至G346,全长约3.65km。现状为三幅路断面,机动车道宽23m,双向六车道,机动车道路面结构层为4cmAC-13I+8cmAC-25I+下封层+36cm二灰碎石+20cm12%石灰土。主要工作包括:对现状道路各类病害进行养护处治,并同步出新模糊路面标线,完善交通标志。
(3)2025年县乡公路养护项目-公路医生(界孟线、孟河大道、通江路、长江路)
界孟线、孟河大道、通江路、长江路标志版面更新、缺失处新增标志、更换破损标志、标线出新、增设道口警示桩及防撞护栏。
(4)孟河大道、运河路改造段、政泰路改造段路域环境整治
孟河大道改造范围为G346至齐梁大道段,全长约4.2公里;运河路改造段起于兴奔路,止于京杭运河特大桥,全长约4.2公里;政泰路改造范围为东南路至安西线段,全长约2.2公里。为改善路域环境,提升道路面貌品质,拟对上述路段进行系统性环境整治。主要工作包括:行道树补植、优化交叉口节点景观等。
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1个合同段,合同段号2025-XXGL-YH-SG,合同内容包括:图纸和清单范围内的路基路面养护、标志标线更新、绿化补植等工程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
3、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缺陷责任期:1年,绿化部分养护期1年。
4、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5、安全要求:无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2)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若投标人不具备相应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可以在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一项:①与具备相关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②将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3)投标人具备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业绩要求:
(4)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合同金额在45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项目(以投标报表“表5”信息为准)。
信誉要求:
(5)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评价结果为C级或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评定结果为准,未在公布内的单位按B级确定)
(6)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项目负责人要求:
(9)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资格;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10)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4”中的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合同金额在45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以投标报表“表4”信息为准)
(11)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总工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12)投标人拟投入的专职安全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其他要求:
(13)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均需由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人员社保缴纳承诺书。
(14)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要求: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15)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在投标报表“表3”中填报的,须在本表“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处选择相对应的职务,若选择“一般人员”或其他职务则不予认可,按无效标处理。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必须以具备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如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安全员的入围资格和打分均以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为准。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图纸文件管理”,投标人自行下载 。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州市新北区市政绿化管理所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泰山北路225号
联系人:沈海波
电话:0519-89816905
招标代理:江苏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嵩山路1-301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19-88818291
邮箱:258814041@qq.com
8.其它
8.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并按时解密。
8.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3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本项目预约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10日。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明确所投标段。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4)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区下方,点击“相关下载”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6)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搜索”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7)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苏发改法规发〔2022〕1017号),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投标单位从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为加密格式文件,需放置专属制作工具才能正常打开,支付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后可以享受制作工具服务)。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本公告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含澄清和限价),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由投标人自购。
8.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如需招标人配合,可与招标人联系,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7条。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解密。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5日9:30时,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1-1号楼408-1不见面开标室)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4)因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电子标系统近期进行了优化,招标人(招标代理)在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时,投标人仍按原有方式采用CA锁配合解密。招标人(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结束,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系统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自动解密,无需投标人再采用CA锁配合解密。随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部分进行唱标。
(5)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包括一次开标和二次开标)如遇到系统问题无法准时开标,招标人将延后开标时间,并通知投标人。
8.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某标段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该标段的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 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7除另有说明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电子签章”。
8.8除另有说明外,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