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礼路(新溪路-嫩江路)工程(项目名称)循礼路(新溪路-嫩江路)工程市政施工总承包(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411183900008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循礼路(新溪路-嫩江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常州高新区(新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循礼路(新溪路-嫩江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编号为:常新政务政投〔2026〕1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循礼路(新溪路-嫩江路)工程市政施工总承包(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循礼路(新溪路-嫩江路)工程市政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新桥街道,工程南起嫩江路、北至新溪路。
2.3 建设内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市政管线工程,及路灯、绿化、交通设施工程等附属配套工程。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道路全长约360米,红线宽度为20米,工程新增用地面积约0.6640公顷。(一)道路工程:1.标准横断面:3米人行道+14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2.路面结构:4cmAC-13C细粒式沥青砼(SBS改性)+粘油层+6cmAC-20C中粒式沥青砼(SBS改性)+1cm沥青下封层+36cm水泥稳定碎石+20cm10%石灰土+土基处理压实。(二)桥梁工程:跨现状新四河处新建桥梁1座,跨径25米。(三)管线工程:1.雨水:管径DN225-d1350,总长735米,采用HDPE管和钢筋砼管。2.污水:管径DN400-DN500,总长287米,采用球墨铸铁管。3.信息:管径4Φ110,单孔总长约1259米,采用PVC双壁波纹管、低密度PE管。4.供电:管径为4Φ200-8孔200,单孔、沟总长2845米,采用M-PP管、7孔梅花管、低密度PE管及供电管沟。(四)配套设施工程:同步实施路灯、绿化、交通设施等配套工程。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1546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编标说明)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
2.9 工期: 150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根据财库〔2020〕46 号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
☑3.4.2自2024年6月4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2025年6月4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时/分至2026年6月4日9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http://gc.cz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4日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0519-85588123。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69号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307号四楼 |
联系人:王工 | 联系人:沈工 |
电话:0519-85110568 | 电话:0519-89885060 |
传真: / | 项目负责人:朱卫华 |
邮编: 213000 | 传真: / |
电子邮箱:wjm881116@163.com | 邮编: 213000 |
电子邮箱:312236524@qq.com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常州市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北区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9-85588136
10.3异议渠道
招标人异议联系电话:0519-85110568 ,异议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69号
招标代理异议联系电话:0519-89885060 ,异议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307号四楼 异议邮箱:312236524@qq.com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