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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信息时间:2024-10-31】 【我要打印】 【关闭】

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7.0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州市金坛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工程已由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为: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为:坛发改备【2024】382号,编号为:坛发改备[2024]38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江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常州市金坛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2.1.2建设规模:项目新建再生水处理线和浓缩处理线及厂区内道路配套附属,其中再生水处理线(1.5万吨/天):包括高密度沉淀池,再生水车间,产水规模为1.0万吨/天;浓水处理线(0.5万吨/天);浓水池及Fenton氧化池、除氟高密度沉淀池、反硝化硝化生物滤池、反洗水池及废水池、活性炭吸附和纤维转盘池及消毒池(项目单位不得选用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结构调整和指导目录(2024年本)》明令淘汰、限制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得建设和生产法律法规、产业政策限定建设和生产的相关产品。项目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部门的审核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2.1.3本标段合同估算价:4871.88万元
    2.1.4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30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施工·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资格)
    3.3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中的“文件下载”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 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办法。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常州江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华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常州市金坛区华城路 101 号
地址:
常州市金坛区金胜东路19号
邮编:
213200
邮编:
213200
联系人:
管玥
联系人:
王晶
电话:
0519-85658037
电话:
0519-82807908
电子邮箱:
913029320@qq.com
电子邮箱:
1084376463@qq.com
20241031
友情提醒:

    1、本标段为“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http://58.216.50.99:8001/TPBidder)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通过“不见面”方式办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操作手册)。

    “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访问入口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页右侧“交易平台-工程交易7.0-不见面开标大厅2.0(网址:http://58.216.50.99:8001/BidOpeningSJ/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新点软件吕工:0519-85588123 。

    2、投标人可以登录“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http://58.216.50.99:8001/TPBidder)进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同时应时刻关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变更公告”栏目,查阅本次招投标可能存在的“重发公告、开标暂停、延期、终止”等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投标人对招标公告及文件如有异议请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