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出租客运服务后续执行流程,督促政府采购交易各方履约尽责,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会同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组成框架协议检查小组(以下简称“检查小组”),对入围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就检查结果和处理情况有关事项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1.本次检查范围包括4月15日—7月31日上传至苏采云系统的合同。
2.检查过程中仍发现入围供应商配合采购人在“苏采云”系统下单补手续。
3.对于本次检查认定有问题的租车合同,未支付服务费的,不再支付费用;已支付服务费的,入围供应商退还服务费并上缴国库。
二、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通报
1.常州龙途旅游商务客运有限公司在01包(9座及以下公务用车出租客运服务)中存在使用未备案车辆接单情形、4月15日以后补单3月份及以前的合同轨迹与定位系统轨迹不符情形,共计12份,根据框架协议管理要求:采购人未支付服务费的,不再支付费用,已支付服务费的,入围供应商退还服务费;入围供应商在框架协议服务期间累计存在差评行为已满10次,由检查小组约谈入围供应商法人(负责人),将取消其入围资格,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终止时间自2024年8月8日起,同时“苏采云”系统将关闭其交易资格;终止后,15日内入围供应商与采购人已完成但未结算的租车合同,采购中心核实无误后,供应商与采购人再进行结算,因“苏采云”系统关闭其交易资格,未上传的合同可根据采购中心备案的合同进行线下结算。
2.常州金坛广浩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在02包(9座(不含)以上公务用车出租客运服务)中存在使用未备案车辆接单情形,根据框架协议管理要求:采购人未支付服务费的,不再支付费用,已支付服务费的,入围供应商退还服务费;由检查小组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限定5个工作日完成整改并记差评1次,累计差评次数7次,暂停02包(9座(不含)以上公务用车出租客运服务)交易资格1个月,具体时间:2024年8月8日—2024年9月7日。
入围供应商应严格对照框架协议要求,认真自查自纠,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并积极实施。通过持续改进和加强与客户的沟通,确保整改到位并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和服务水平。采购中心今后将以月度为单位实行常态化检查机制,定期梳理漏洞、纠正偏差,加强考核评估,落实主体责任,促进框架协议采购规范化执行。
三、其他事项
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采购中心反映。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0519-82330578/QQ群:748349222,业务咨询电话:0519-82900318/0519-82900387。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