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4280-234JF2023276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常州金坛金沙自来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金坛长荡湖水厂二期暨配套工程-长荡湖水厂二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一标段
范围:金坛长荡湖水厂二期及常金增压泵站加氯系统改造工程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具体详见招标货物清单与技术规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 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资质: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
2.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机电安装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且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2.3投标人为本项目投标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缴纳时间近半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4投标人类似业绩: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在国内承担过已竣工(或完工)的单份合同金额≥7000万元人民币自来水厂或污水厂设备采购及安装类似业绩;如是外币合同,则外币汇率以合同签订之日中国银行首次公布的汇率计算)。须同时提供能说明业绩类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或完工)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或完工)证明不得少于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母公司和子公司业绩不得混用,否则将不予认可;投标人以投资方式获得的BT、BOT、TOT等PPP项目业绩、EPC项目业绩、联合体业绩均不予认可;合同金额是指设备供货或供货加安装的金额,不含土建等其他部分;非中国大陆业绩,不予认可。
2.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12月08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登陆以下网址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1)中国国际招标网:
(2)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3)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4)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5)必联网: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2日10:00;
开标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评标,“不见面”开评标时各投标人无需到开评标现场,请于开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必联网(https://www.ebnew.com/)进入开标大厅登录并签到。
六、其他
本项目均采用线上不见面开评标模式,请各位投标人及时与平台联系(客服:400-0606-000;招标代理机构电话:0519-82260002)购买标书和办理CA证书,否则无法进行投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州金坛金沙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清源路399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19-82331706
电子邮件:75656256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嘉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筑立方大厦13楼1303室
联系人:程女士
电话:0519-82260002
电子邮件:316981170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