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zsp.changzhou.gov.cn/)办事指南中的《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竞买人操作手册》、《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诚信承诺书》等文件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资格审查(按需)、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
本项目需要资格审查,且对租后有管理要求,请竞买方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内容,报名即视为您已全面了解并接受本公告所有要求及交易平台规则,请审慎参与竞买,使用电脑端操作。
发布单位: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
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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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沿线(S240-S241)地块流转土地出租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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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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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4822022729203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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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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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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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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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5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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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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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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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的概况
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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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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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至江东大道,东至金湖路,南至沪武高速,西至新建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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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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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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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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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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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面积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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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面积2741亩。种养殖面积1755亩,其中耕地1182亩,养殖塘276亩,林草地297亩。未种植面积986亩。
种养殖面积以本次土地发包面积为准,面积不再调整。若有项目落户出租方使用其中部分土地或者出租方增加其他土地,按中标综合单价(租金/种养殖面积)按实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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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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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
合同一年一签,在本年度服务期满前两个月,由出租方根据农业种植利用服务的情况,决定是否续约;
如有项目落户本次流转土地农业种植利用地块范围,出租方需使用其中的全部或部分土地,出租方应提前两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在与出租方约定的时间内交还土地,因此导致的该部分种养殖的损失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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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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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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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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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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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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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可以同时报名两个标段,但只允许承租一个标段,在竞得一个标段后,不得参与另一个标段的竞价,如有违反,取消其竞得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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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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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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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房房地产评估事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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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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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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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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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7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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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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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租标的不含原承租方的装修或配备;
(二)租赁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出租方及交易中心不承担本公告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若有项目落户出租方使用其中部分土地或者出租方增加其他土地,按中标综合单价(租金/种养殖面积)按实结算。
(三)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当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承租方应接受该标的现状(如:未取得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手续办理等,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地产为由,要求解除、变更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承租后必须遵守的管理要求,如违反将承担违约责任:
(1)意向承租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必须根据出租方的规划方案和承租的土地性质进行种养殖,种植品种以农作物为主,不得擅自改变土地性质,如确需调整,意向承租方应制定调整方案报出租方审批。意向承租方不得擅自转包他人经营,管理范围内的土地不得被他人侵占、蚕食。
(2)承租区内的道路(含机耕路)、河道、排灌沟渠及其配套设施是共用资产,意向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其大小、走向或废除;如因农业生产或其它意向承租方活动造成以上资产受损的,意向承租方应自觉修复、恢复原状。
(3)场地就势整理,以不发生内涝为原则,并保障周边灌溉不受影响。
(4)排灌沟渠是农业生产的重要基础设施,意向承租方应自觉清理其内的淤泥和杂草,保证沟渠畅通;如因雨水冲刷等自然灾害造成沟渠受损的,由受损段所在的意向承租方负责修复;负责承租范围内泵站、泵房管理。
(5)意向承租方应开放其承租区,允许他人或车辆通过、参观;不得对承租区采取任何形式的圈围;不得在道路(含机耕路)、河道上设置障碍,阻挡他人通过。
(6)意向承租方应遵从清洁生产模式,最大可能地减少或消除环境污染,并保持承租区的环境整洁,确保无白色污染、无恶臭、无草荒、水面无污染物,管理范围内无垃圾堆放(包括外来垃圾)。
(7)承租地应种尽种,杜绝抛荒;如需息耕轮茬,意向承租方应制定息耕轮茬方案报出租方审批。
(8)载重车辆禁止进入自行车道,发现一次处罚500元,造成破坏的进行修复。
(9)整理后的土地不得从事畜禽养殖、搭设大棚等建设;不得擅自搭建生产及农用设施用房,确需工具用房的须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设置;
(10)承租范围内严禁秸秆、杂草等焚烧行为;
(11)作业须满足相关环境保护的要求,整地施工不得造成扬尘污染,主次干道道路保持整洁;
(12)服从出租方管理,如遇相关活动,承租方须无偿配合出租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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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租方概况
出租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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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现委托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息并由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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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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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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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茅山旅游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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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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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茅山旅游度假区尚水路1号-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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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行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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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决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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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执委会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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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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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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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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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国有资产出租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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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租方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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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租方必须为合法注册且有效的法人;
(二)承租方为单位的,必须具备合法的经营手续、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三)不符合条件参加报名的,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来源合法;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房地产不用于非法活动等;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遵守出租方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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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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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租金底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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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年1167600元(租金底价、成交价均不含有承租方在租赁中应缴纳的有关费用)。
每年递增3%。
政府政策补贴、市场风险等不影响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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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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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二)承租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签约后30日内将首期租金、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支付全部款项后,出租方开具租金收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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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押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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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价5%一次性支付
出租方每月安排1次履约考核,如达不到出租方管理要求及标准,按2-5万元/次支付违约金。如承租方违约累计达到8次及以上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押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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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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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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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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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租方禁止开展重噪音、重污染活动,禁止产生安全隐患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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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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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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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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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交纳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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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5日17时前按系统提示缴纳,
请仔细核对付款人户名和账号,必须与平台注册的基本户户名及账号完全一致,禁止以其它方式缴纳及第三方代缴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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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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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在出租方确认其合同签署并缴纳租金等手续完成后,退取保证金(不计利息)。
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
(二)如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1、承租人提交的资料与注册账户信息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承租条件,致使其未通过资格审查无法签约的;
2、成交后,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的;
3、成交后,承租方不支付或者未按期支付首期租金、承租押金及佣金的;
4、采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本次竞价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交易规则的行为。
(三)承租方出现上述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易中心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招租标的,该标的可再次招租,如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出租方有权要求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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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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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价成交后,成交公告期内无异议的,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的须在成交公告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至出租方处签署租赁合同,并提交以下资料:
1、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竞买方系统自行下载,自然人需签字并盖手印、法人需签字并盖章);
2、承租人登记表(按公告附件格式自行下载填写);
3、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交已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承租方为法人的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租方要求的其他资料;
5、如意向承租方为其他类型的,应报送上述相对应的材料。
提交资料须与报名时的资料一致,否则由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本次招租标的以交付时现状进行交付,出租方不保证房地产及附属的设施、设备的完好,交付房地产时如含装修部分,承租方不需使用的,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由承租方自行拆除,费用自理;
(三)出租方已承诺在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起算日前将租赁房地产交付给承租方,因承租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出租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四)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前,若因招租标的撤销等情形致使意向承租方无法竞价时,无论何种情况,意向承租方不得向中心主张除退取保证金之外的任何权利。成交后,如标的因出租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与中心无关,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中心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五)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完全接受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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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程序及相关事项
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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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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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内自行察看标的(各交易主体应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身防护,防止疫情传播)联系方式:邹女士 0519-8565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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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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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4日至2022年8月15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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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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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向承租方应在2022年8月15日17时00分前登录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zsp.changzhou.gov.cn/property.html),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报名、资格审查、保证金缴纳等手续,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二)意向承租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承租方的自身行为;
(三)本项目需要资格审查,需在报名附件中上传: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2)意向承租方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上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记录,如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将无法参与此次竞价;
(四)意向承租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本中心不提供竞价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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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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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公告要求报名并进行网络报价的,经委托方或相关部门审定后确定承租方,按照公告底价与承租方网络报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
(二)如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公告要求报名并进行网络竞价的,按照网络竞价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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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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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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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请意向承租方按公告要求进行网络竞价(报价),逾期视为放弃承租资格;
(二)为有序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避免出现人员聚集,保障办事群众和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需要到现场办理交易工作事项的人员需遵守防疫防控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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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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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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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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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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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竞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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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6日14:00到
2022年8月16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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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时竞价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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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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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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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双方须在成交公告期满承租人确定之日5个工作日内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计费金额为成交总租金),缴纳方法详见附件《服务费缴费指南》。
交易服务费按照《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全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231号)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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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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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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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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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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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女士 0519-8565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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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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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女士 0519-82339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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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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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 0519-85588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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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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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内工作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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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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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403-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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