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行信用承诺替代保证金制度,取得历史性突破,全年减少投标企业资金占用397.19亿元,替代率97.64%。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27号),2023年7月起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加快推动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改革,鼓励招标人接受信用承诺替代保证金,切实降低企业投标成本。该举措受到市场主体的热烈响应,2023年招标人在196个标段试行允许投标人选择信用承诺替代保证金,为9373家(次)投标人减少资金占用20.93亿元,替代率5.99%。2024年中心全面推广投标人信用承诺替代保证金,招标人在1088个标段允许使用信用承诺替代保证金,为156148家(次)投标人减少资金占用397.19亿元,替代率97.64%。
同时,中心建立承诺应用闭环。完善承诺核验机制,推动信用承诺数据化。一是开展投标保证金追索。投标人如存在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行为的,按所投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向招标人给付款项。二协助行政监督部门将投标人违反信用承诺的失信行为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三是加大失信违约成本。招标人可在交易系统中对失信人进行记录,被记录后失信人参加招标投标须缴纳现金保证金,提高失信主体违约成本。全年未发生投标人违反信用承诺的失信行为。
下一步,中心将进一步推动信用承诺闭环管理,健全承诺践诺体系,创新政策机制和实施模式,为市场主体降本增效、提振信心,以高质量的信用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公平诚信的公共资源交易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