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老城厢景观照明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常州市老城厢景观照明工程(一期)已由常州市钟楼区行政审批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为:常钟行审备[2020]44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大运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常州市老城厢景观照明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州市_钟楼区老城厢7.4平方公里范围内
2.1.2建设规模:按照“多彩龙城、星耀江南”的主题,对老城厢7.4平方公里范围内(不含关河、古运河两侧)公建、居住性质的建筑(共计100处316栋),以及钟楼广场等处进行平面的景观照明建设。打造简约、舒适、绿色的城市夜景,为建设宜居美丽明星城提供重要支撑。
2.1.3合同估算价:8780万元(其中:设计合同估算价260万元,施工合同估算价8520万元)。
2.1.4工期要求:95日历天,其中:设计50日历天,施工4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2月3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 2 月19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 4 月 4 日。
2.2招标范围:
常州市老城厢景观照明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含效果图)、初步设计、深化(扩初)设计及概算、现场实施详图设计)(须包含提供非混凝土墙体(如铝板、玻璃幕墙)的安装大样图)、施工前期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工作、各项施工手续的办理、拆除、照明工程施工、供电申请及电源接入、设备材料采购、配套设施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向招标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配合招标人完成调试、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包括项目内所有的设计、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1)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括方案设计(含效果图)、初步设计、深化(扩初)设计及概算、现场实施详图设计、施工图报审、竣工图编制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类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所有设计费用包含在此次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审、评审费、会务费、场地租赁费、勘察设计驻场费及其他一切费用)。
(2)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常州市老城厢景观照明工程(一期)所需的一切与项目施工相关的所有内容,同时包括现场的场地所有进场准备费、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施工及协调(含交警、城管、园林、市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区建设局、市政、街道、社区和物业、业主等)、手续的办理(应当由承包人承担的各类施工手续)、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编制竣工图文件、缺陷责任期内保修、一切与项目相关的设备采购、安装、运行及试运行(联合试运转)、相关设备使用培训、缺陷责任期内保修以及维持照明正常运行的各类措施设备等均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内容。
(3)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需求任务书中需建设的内容等。
2.3本工程为专业工程总承包发包。
3.1投标人须具备(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3.2.1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
3.2.2设计负责人需具有工程建设类或机电电气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2.3施工负责人需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满足招标公告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施工资质的一方(以下简称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投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4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4.1 EPC总承包业绩:近3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向前推算)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4800万元及以上的照明工程EPC总承包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原件。
②EPC总承包合同原件。
③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四方签字盖章,或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三方签字盖章)。
④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所载竣工日期为准,造价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或EPC总承包合同原件所载造价为准。
⑤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不能清晰的表明,则另需提供能反映相关内容的由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签发单位公章或备案专用章或业务专用章);否则不予认可。
3.4.2设计业绩:近3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向前推算)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30万元及以上的照明工程设计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原件。
②设计合同原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原件。
③时间、金额、设计负责人以设计合同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为准。如设计合同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均不能反映时间、金额、设计负责人的,则另需提供能反映相关内容的由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签发单位公章或备案专用章或业务专用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3施工业绩:近3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向前推算)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4000万元及以上的照明工程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原件。
②施工合同原件。
③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四方签字盖章,或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三方签字盖章)。
④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所载竣工日期为准,造价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或施工合同原件所载造价为准。
⑤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项目经理、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不能清晰的表明,则另需提供能反映相关内容的由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签发单位公章或备案专用章或业务专用章);否则不予认可。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11月20日0时0分至2020年12月21日9时29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本招标公告下方点击“招标文件下载”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 9 时 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评定分离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招 标 人:常州大运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常州诚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怀德中路82号 地 址:新北区府翰苑1幢419室
邮 编: 邮 编: ;
联 系 人:辛先生 联 系 人:胥元骏
电 话:86856887 电 话:85195517-8003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
友情提醒:
①请按照常州市工程交易网“办事指南” 栏目中的“企业办理招投标网上信息登记的通知” 要求办理。
②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常州地区参加电子化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
③潜在投标人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将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④潜在投标人可从本招标公告的页尾了解本次招投标的“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招标控制价发布及答疑澄清”等所有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⑤信息公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网址http:// www.czgcjy.com。
⑥投标人应时刻关注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招标变更公告”栏目,查询本次招标可能存在的“重发公告、开标暂停、延期、终止”等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