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江苏常州东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经开区青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批文名为: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编号为:常经审备[2018]352号,招标人为江苏常州东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包人),晟唐伟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江苏常州东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经开区青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工程地点: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54610平方米;
质量等级要求:须提供与项目要求相符的全新设备,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工期:供货期:30 天,(从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至到工地现场的时间计算);安装时间:30 天(与总包配合,服从总包的工程进度安排,不影响其他分项工程的进度;从进场开始安装起至所有空调系统安装、测试、验收合格的时间计算);
招标范围:货物清单范围内的空调设备采购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采购数量 |
估算价 (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01 |
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 |
详见采购清单 |
390 |
申报一名项目负责人 |
2.本次招标可选空调品牌为:美的、格力、海尔、海信(技术参数及指标等详见附件),或不低于上述品牌的同档次品牌且必须符合本工程技术参数要求,技术参数及指标等详见附件三。
3.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且为所投空调品牌的生产商或者生产商的授权代理商。
4.若所投空调品牌的授权代理商进行投标的(一个品牌的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报名,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同时生产商不得参与投标,否则将拒绝该品牌的生产商及授权代理商的投标资格。
5.所投空调品牌的生产商或者授权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6.同一代理商若取得多个品牌的授权,则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品牌参与投标,若选择两个及以上品牌参与投标,则涉及该代理商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7.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样本或技术手册。投标人应保证对所提供产品及其技术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招标人有权对其提供的所有资料进行核实,中标后招标人将对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及资料的一致性进行核实,其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8.投标时必须申报一名项目负责人。
9.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形式上传至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10.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资料必须录入“常州市工程交易网(5.0 企业信息库)”,开标前未办妥入库手续的,资格审查按不通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0 年 11 月 08 日登陆“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栏目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五、公告发布
本公告发布媒体为: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0 年 10 月 30 日。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说明:见招标文件。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见附件。
本项目评标细则: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