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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模块式蒸发冷凝冷水机组设备采购项目

【信息时间:2020-09-06】 【我要打印】 【关闭】

常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模块式蒸发冷凝冷水机组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常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发改设施发【20151396号文审批,项目招标人为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常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模块式蒸发冷凝冷水机组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址

常州市

2.2工程规模

常州市轨道交通规划线路长度约36km,其中一期工程线路全长19.790km,一期工程起于线路西端青枫公园站,终于线路东端五一路站。一期工程共设15座车站,其中14座地下站,1座高架站;全线有5座换乘站与线网其他5条线形成换乘;在线路东端设丁堰车辆段,二期工程在线路西端预留邹区停车场。另设主变电站2座。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3.1标段划分

本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2.3.2招标范围

本项目供货范围包括常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模块式蒸发冷凝冷水机组设备采购项目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设备的供货、试验、调试、验收及必须的随机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相关服务等。

设备清单及技术要求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4工期要求

根据常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开通运营的时间安排,本项目设备在20201125前(暂定)全部到货。具体日期在设计联络会中确定。

根据工程建设进展的特殊情况,为满足整体进度的需要,必要时买方提出加快或延迟进度的要求,卖方必须响应。卖方在收到买方加快或延迟进度的通知后,要调整人员组成,保证进度要求。

若招标人要求,并在原定到货日期前一个月,由招标人通知投标方要求延期到货,或设备到货后招标人现场不具备安装条件而要求由投标方负责对全部设备进行必要的仓储及提供相关看护管理等费用,则视为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招标人保留视情况调整工期计划的权利,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要求补偿。

本项目预计工期:20201010日—20201230日(共82日历日)

2.5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法规、规范,地方规程、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规定。

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20151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已完成国内模块式蒸发冷凝冷水机组设备供货业绩。(已完成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仅需提供相关部分及签章页)+验收报告/合同协议书(仅需提供相关部分及签章页)+业主证明,业绩时间要求以供货完成时间为准,所提供验收报告/业主证明需明确反映供货完成时间)。

3.1.3投标人须通过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在有效期内)

3.1.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3投标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3.3.1       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本项目授权代表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或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交费凭证(缴纳时间:2020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何月份均可)

3.3.2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3.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Ø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Ø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Ø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Ø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货物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集成招标项目除外);

Ø  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Ø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Ø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Ø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Ø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Ø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Ø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Ø  投标人及其联合体中任何一个成员在“信用中国”(www.jscredit.gov.cn)网站上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具体按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执行;

Ø  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方法

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两阶段)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202094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栏目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形式:详见附件一。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圆整(3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期(投标截止期,下同)为20209250930分,地点为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州市天宁区锦绣路2号常州文化广场(1-1 号楼)4)。

7.2 未上传或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常州市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最高限价:156万元。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 反馈意见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邮箱:chenjie@jocite.com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天宁区中吴大道1259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519-68188181

E-Mail czdthtc@czmetro.net.cn

招标代理: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7

联系人:孙贺然、陈杰

传真:025-84795983

电话:025-8479546315722917396(孙)、15205184040(陈)

邮编:210005

E-Mailchenjie@jocite.com

公告发布时间:202094

1: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常州地区参加电子化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请按照常州市工程交易网“办事指南” 栏目中的“常州市诚信数据库操作手册” 要求办理。  

2:投标人可在本招标公告页尾的信息发布栏内查阅本次招投标的“公告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招标控制价发布及答疑澄清”等全部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3:投标人应时刻关注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招标变更公告”栏目,查阅本次招投标可能存在的“重发公告、开标暂停、延期、终止”等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