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路灯灯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关于2019-2020年度照明工程通用材料年度采购的请示已由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常州【2019】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常州市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0年度路灯灯杆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内容为2020年度路灯灯杆,采购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及其基本技术要求范围内相应设备制造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技术核对等)、设备、技术资料、设计、制造、检验、包装、发货、运输、装卸至现场指定地点、配合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质保期及维保服务和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
采购清单:
序号 |
灯杆名称 |
备注 |
1 |
7米单挑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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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7米双挑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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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8米单挑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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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8米双挑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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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9米单挑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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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9米双挑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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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0米单挑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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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0米双挑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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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1米单挑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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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1米双挑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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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2米单挑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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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2米双挑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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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13米单挑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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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13米双挑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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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4米单挑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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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14米双挑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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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11米三火投光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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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13米三火投光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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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花篮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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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16米中杆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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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最高投标限价单价:16元/公斤 |
说明:投标时投标单位须提供所投防涂鸦抗粘贴涂料由具有省级以上的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建议由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出具的合格的技术参数检测报告复印件(投标时须携带检测报告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涂料厂家公章以核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检测报告必须包含:防涂鸦抗粘贴涂料的基本参数,物理性能,有害物质含量等内容,必须满足技术文件相关指标要求。
中标供货后,招标人将随机抽取一次涂料产品进行送检,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要求需满足技术文件的要求。如不满足,招标人将退回中标人全部产品并自行去除更换,同时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且中标人需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
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形式招标,按最终实际供货灯杆的重量结算。投标人须充分考虑材料、市场行情变动等影响因素,一经招标确认,后续固定综合单价不做改变。
2.2交货地点: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河海西路仓库或项目安装现场(根据招标人实际要求)
2.3供货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视供货情况可在一年合同有效期满后予以相应顺延,顺延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2.3交货期:接到招标人订单通知后20天内供货结束。
2.4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3.5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以来)具有路灯灯杆销售业绩(须提供年度单价合同或者100万以上的单项合同);
3.6投标人须提供所投防涂鸦抗粘贴涂料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投标时须携带检测报告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涂料厂家公章以核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检测报告须由具有省级及以上的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建议由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出具的合格的技术参数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必须包含:防涂鸦抗粘贴涂料的基本参数,物理性能,有害物质含量等内容,必须满足技术文件相关指标要求;
3.7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形式上传至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3.10上述相关资料必须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 系统)--企业信息库—供应商库—投标所需材料”,开标前未办妥入库手续的,资格审查按不通过处理。
4.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资格后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年4月2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陆“常州市工程交易网”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相应连接处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自由下载,上传投标文件时须通过网银支付每标段300元费用,售后不退。
5.3信息公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网址http://www.czgcjy.com/。
5.4未进行网上投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人民币贰万整(20000元)
7.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11日09时30分,地点: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州市天宁区锦绣路 2 号常州文化广场1-1号楼4楼406室)
7.2未上传或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常州市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衡山路6号 |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 |
邮编:213022 |
邮编:213022 |
联系人:查咏旭 |
联系人:王先生 |
电话:0519-85119561 |
电话:0519-86621928 |
传真:0519-851195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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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常州地区参加电子化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请按照常州市工程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中的“常州市诚信数据库操作手册”要求办理。
2.投标人可在本公告页尾的信息发布栏内查阅本工程招投标的“公告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招标控制价发布及答疑澄清”等全部相关消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3.投标人应时刻关注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招标变更公告”栏目,查询本次招标可能存在的“重发公告、开标暂停、延期、终止”等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附件一:
投 标 保 证 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2.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户名: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32050162863609666666200389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
3.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4.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新入库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必须扫描上传至 5.0 企业诚信库,同时携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大厅核对通过)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不接受现金交纳)。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排序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余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6.本项目采用保证金自动收退方式。凡采用投标保证金自动收退方式的项目,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每个项目对应账号不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必须到账。如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到账,作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纳咨询电话:0519-85588177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5)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以来)具有路灯灯杆销售业绩(须提供年度单价合同或者100万以上的单项合同);
(6)投标人须提供所投防涂鸦抗粘贴涂料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投标时须携带检测报告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涂料厂家公章以核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检测报告须由具有省级及以上的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建议由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出具的合格的技术参数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必须包含:防涂鸦抗粘贴涂料的基本参数,物理性能,有害物质含量等内容,必须满足技术文件相关指标要求;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投标人及其联合体中任何一个成员在“信用中国(wwww.jscredit.gov.cn)”网站上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具体按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执行;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由招标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实施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四、开标时需携带并递交的相关原件材料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需投标单位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电子签章不予认可)、被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不参与围标串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格式详见附件五);
3.《不参与围标串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承诺书(投标人代表)》(格式详见附件六)(如有)
注:(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但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不参与围标串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五、附件六(如有))原件必须同时扫描至投标文件相应版块中,原件扫描件未录入或录入不全,资格审查按不通过处理。
(3)上述原件必须一次性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若未递交上述原件或递交的原件材料不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投标文件。
五、投标人的以下资料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系统)“企业诚信库”,资格审查资料须以已录入“企业诚信库”的信息为准,且内容、印章完全,并在有效期内,按苏建招[2015]29号文第二条(三)款执行;未入库材料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开标时无需提供原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报名单位为被委托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社保缴费证明为报名单位为被委托人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证明原件或从社保机构打印的交费凭证或养老保险手册或缴费清单,社保缴费时间: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任何时间均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社保);
注:
1)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 系统)“企业诚信库”的所有资料必须以原件扫描入库;
2)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包括:1)社保手册;2)该投标单位经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3)从社保机构或网上自助打印的交费凭证。(其中之一均可)
六、开标(包括资格后审)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如有)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企业 CA 加密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递交书面投标资料。如投标单位需远程解密,开标时进行远程同步解密。开标时未能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不必到现场参与开标。
七、任何不符合招标公告(包括附件)要求的情形均视为资格后审不合格。
备注:
1、信息公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网址http://www.czgcjy.com。
2、招标文件自由下载,上传投标文件时支付 300 元费用。
3、本工程不满 3 家投标将重新组织招标。
4、本工程由于招标文件模板原因,招标文件的评分办法、投标保证金缴纳、资审方法及相关的条款和要求与本工程招标公告有冲突的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5、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
附件三:
评标办法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具体办法如下:
一、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有效投标报价
1、符合性审查
由评委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在工期、质量、相应技术指标等方面均符合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的实质性要求,无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均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为无效标。
2、凡符合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有关招标实质性要求,并且在招标控制价以下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未能实质性响应上述有关招标要求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3、上述两项均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均为无效标。
二、定标办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推荐中标候选人三名,若报价相同,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和第二中标候选人同时入围为中标单位,供货时按排名先后以总金额150万元为单位依次轮回,第一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供货单位,第二中标候选人的中标价及供货金额将按以下原则执行:
1.若排名第二的投标单位同意按第一名中标价执行,则两家中标单位供货次序将按每75万采购金额依次轮流供货。
2.若排名第二的投标单位不同意按第一名中标价执行,则该单位的中标价按其自身报价执行,两家中标单位的供货金额按报价排名分别为每100万元、50万元为单位。
以上采购轮流金额为招标人供货总量的暂估数,实际采购轮流金额允许偏差率为±10%,如因投标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履约,招标人有权调整供货比例。
注意事项:
1、一旦发现中标单位存在非法转包、转让、挂靠等行为的,将依法进行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工程招标公告中的评标办法与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不一致时,以招标公告中的评标办法为准。
附件四:
电子化招投标远程解密申请
(招标人):
我单位 (单位名称)需同时参与下表所列的开标会,特申请在 (标段名称)项目开标会使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开标时间、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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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五
不参与围标串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承诺书
本单位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均清楚知晓我单位参与 项目投标活动,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
一、我单位及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保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二、我单位及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授权代表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均不存在、也未参与任何围标串标活动,也不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三、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共同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刑事及失信惩戒等处罚。
四、本承诺书空白处均由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亲笔书写,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共同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刑事及失信惩戒等处罚。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六
不参与围标串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承诺书
本人作为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清楚知晓我单位参与 (项目名称)投标活动,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
一、我单位和我本人保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二、我单位和我本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不存在、也未参与任何围标串标活动,也不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三、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本人自愿承担直接责任人员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刑事及失信惩戒等处罚。
四、本承诺书投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代表签名均由我本人亲笔书写,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本人自愿承担直接责任人员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刑事及失信惩戒等处罚。
单位:(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