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常州市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 已由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以批文名为:安责险公开招标情况说明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常州市
2.2 项目概况: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保监会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办〔2017〕140 号)、《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发〔2017〕18号)、2019年6月20日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有关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规定,进一步发挥建筑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建筑施工高危行业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保险机构风险管理的职能,夯实高危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授权委托,就常州市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3 本次招标范围:本次保险项目选取五家或三家投标人组建常州市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共保体。
2.4 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招标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二年限制);
3.6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7 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在常州市设有授权经营服务机构的市级或市级以上保险公司;
3.8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的具有相应承保要求(资质)的保险公司;
3.9具有合适、固定的经营场所,能提供上门服务;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3.11 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3.12 申报一名项目负责人;
1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形式上传至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2019年11月15日至2019年12月5日登陆 “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栏目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公告发布
本公告发布媒体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至2019年11月19日。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常州地区参加电子化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请按照常州市工程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中的“常州市诚信数据库操作手册”要求办理。
投标人可在本公告页尾的信息发布栏内查阅本次招投标的“公告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招标控制价发布及答疑澄清”等全部相关消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