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州 市 新 北 区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编号:3204111712110101-BK-001
一、工程名称:滨江智能装备企业港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
二、工程概况:
(1)批文号:常新行审经备[2017] 106号 |
(2)投资额 :25000万元 |
(3)工程地点:常州市新北区 |
(4)建设规模: 120196平方米 |
(5)结构类型:框架、框架+排架 |
(6)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
(7)工期:合同签订后50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应、安装、调试工作 |
(8)招标范围:设备采购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
三、标段划分:
标段
序号 |
工程名称 |
招标
内容 |
建设规模 |
估算造价
(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注册建造师
资质等级 |
3204111712110101-BK-001 |
滨江智能装备企业港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 |
电梯采购及安装调试 |
10台 |
262 |
/ |
申报一名
项目负责人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其他报名条件:
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
2、企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态。
4、近三年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本次招标备选电梯品牌为:巨人通力、西继迅达、华升富士达、曼隆蒂森克虏伯、上海三菱,或不低于上述品牌的同档次品牌且必须符合本工程技术参数要求的生产商或销售代理商均可参加投标报名。如投标人拟在备选设备(材料)品牌(或规格、型号、产地)外自选品牌,自选设备(材料)品牌应在性能、技术指标、技术参数、质量、使用寿命等方面均不低于可选设备(材料)品牌相应性能、技术指标、技术参数、质量、使用寿命等方面的要求,同时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前从网上向招标人提出,并通过“ 招标文件网上提问”中的附件将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没有得到招标人书面认可的设备(材料)品牌一律不予接受,其相应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未能对本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标处理。因可选品牌材料(设备)之间客观存在的差异所引起的价格差异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一旦中标,不得因此提出价格调整的要求。
6、本项目申请人资质类别与等级: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旧)(需同时具备乘客电梯A级、载货电梯B级、杂物电梯C级)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旧)(电梯)B级及以上等级。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新)(同时具备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载货电梯、杂物电梯)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新)(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载货电梯、杂物电梯)。
(1)若投标人(生产商或销售代理商)不具备电梯安装资质,可以与具备电梯安装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投标, 但必须明确生产商或销售代理商为联合体主办方。被联合体单位(即电梯安装企业)在资审时提供:
A. 企业营业执照;
B.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旧)(电梯)B级及以上等级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新)(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载货电梯、杂物电梯)。
C.生产商对该品牌电梯安装维保的授权书;
D.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如果出现一家安装单位与两家及以上生产商或销售代理商组成联合体的情况,或一家生产商或销售代理商与两家及以上安装单位组成联合体,则取消所有涉及该联合体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2)生产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具备生产资质证书[国家质监总局核准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含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制造类别包含本次招标产品,级别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C.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旧)(电梯)B级及以上等级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新)(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载货电梯、杂物电梯)。
(3)销售代理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具有电梯生产商对销售商本次投标项目的授权委托;
C.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旧)(电梯)B级及以上等级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新)(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载货电梯、杂物电梯)。
D.销售代理商提供电梯品牌生产商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国家质监总局核准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含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制造类别包含本次招标产品,级别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5)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及其联合体中任何一个成员在“信用中国”(www.jscredit.gov.cn)网站上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具体按照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执行。
五、资格审查的相关资料。
5.1 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原件: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主办
方)(需投标单位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电子签章不予认可)、被委托人(如有)(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主办方)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报名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主办方)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3)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格式详见附件 2)
(4)报名单位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非社保手册),缴纳时间为 2019 年 5 月至 2019 年7 月连续三个月。
5.2 资格审查需网上审核的资料:
(1)生产商或销售代理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投标单位为销售代理商另须提供投标品牌电梯生产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若投标单位为生产商则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若投标单位为销售代理商则需提供电梯生产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3)如投标单位为销售代理商,必须提供投标电梯生产商对销售代理商本次投标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旧)(电梯)B级及以上等级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新)(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载货电梯、杂物电梯)。
备注: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电梯安装企业单位需出具:A.企业营业执照;B.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详见附件 2);D.生产商对该品牌电梯安装维保的授权书。
特别提醒:
① 以上5.1款要求的资料必须提供原件;
② 以上5.1款及5.2款要求的资料必须另外提供二份有效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③ 除身份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不用装袋、密封,其他资格后审资料必须一起装袋、密封(注:密封袋骑缝处须加盖报名企业公章)、标志(注: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企业全称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④ 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⑤ 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后审所需各项资料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资格后审不合格处理,所带原件必须能完整证明公告要求事项;
⑥ 资格审查资料5.2款须以已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企业诚信库”的信息为准,且内容、印章完全,并在有效期内;
⑦ 资格审查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未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5.0 系统资料库)均不作为资格后审的依据。
六、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主办方)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企业加密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如需远程解密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书面申请,未按以上要求,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七、公告时间: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9 年8月27日至 2019 年9月2日。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19 年8月 27日至 2019 年 9月 2日登陆“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栏目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9 年 9 月 18日 14 时 00 分。
十 、任何不符合招标公告(包括附件)要求的情形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备注:
一、信息公布、招标文件、图纸的下载、招 投标答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网址http://www.czgcjy.com/czztb/。
二、招标文件自由下载,上传投标文件时须通过网银支付 300 元费用。
三、本工程不满 3 家投标单位,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四、由于招标文件模块限定,评标办法以招标公告附件评标办法为准。
五、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在年审中的,资审时必须出具发证单位证明的原件;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已经年审通过的,资审前必须在5.0库里重新上传新的资料扫描件,请各投标单位务必注意。
六、项目报名成功以上传投标文件成功为准。
招标人:常州滨江安居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安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常州市新北区 |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西路96号 |
联系人: 施先生 |
联系人: 朱女士 |
电 话: |
电 话:0519-85225032 |
传 真: |
传 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