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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
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常州市档案馆新馆建设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 已由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批文名为: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档案馆新馆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编号为:常发改行服[2018]6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市档案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私有资金:0.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 %,境外私人投资: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二、 | 项目概况 | | | | | | | | |
| 工程地点: 东至柳墅路、南至青龙道路、西至青洋路、北至新堂北路 |
| 工程规模: 规划用地面积153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4000平方米 |
| 质量等级要求: 合格 |
|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9年09月16日至2021年09月20日 |
| 投资总额: 35000.00 万元 | |
| 结构类型: 框架剪力墙结构 |
| 本次招标范围: 地基与基础工程(桩基、基坑支护及降水、土石方);房屋结构;钢结构和网架结构工程;电梯安装工程;室内装饰;外墙装饰;保温;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幕墙;一般水电;通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管道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金属门窗;机电安装工程;其他。[专业工程暂估价包括:安装工程;精装修工程;智能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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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 | | | | | |
|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
| | | | | | |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标段面积 (平方米) | 估算价(万元) | 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 | 注册建造师专业、等级 | 3204021811060101-BD-001 | 地基与基础工程(桩基、基坑支护及降水、土石方);房屋结构;钢结构和网架结构工程;电梯安装工程;室内装饰;外墙装饰;保温;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幕墙;一般水电;通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管道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金属门窗;机电安装工程;其他。[专业工程暂估价包括:安装工程;精装修工程;智能化工程] | 53305.60 | 26600.00 |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建筑工程一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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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2 报名其他条件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 3.3承担过类似工程:投标人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承建过单份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在1596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31980平方米及以上的已竣工的公共建筑工程【非住宅、非厂房、非商住、非综合体,商住是指底部商业与住宅组成的建筑,即建筑中含有住宅、厂房用途的工程均不计】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3.3.1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办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发加盖备案章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 3.3.2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办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备案章的施工合同; 3.3.3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的竣工验收记录; 3.3.4如工程为直接发包告知书项目,须提供直接发包告知书、合同及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的竣工验收记录; 3.3.5工程类型以可说明项目使用性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发改部门颁发的工程项目批复”所载内容为准。须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发改部门颁发的工程项目批复” 原件(如原件已移交档案馆或其他政府档案管理部门,则必须提供复印件并由档案馆或其他政府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印章及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则该复印件视同原件;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发改部门颁发的工程项目批复”未载明项目使用性质的,则必须由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签发单位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 注:1)时间以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所载竣工日期为准;造价、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所载为准;工程类型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使用性质”或“发改部门颁发的工程项目批复”所载内容为准。 2)如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办)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实行备案制的(直接发包告知书项目除外),则必须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办)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签发单位公章或备案专用章或业务专用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 3)上述业绩资料(第3.3.1、3.3.2、3.3.3、3.3.4条)必须以原件扫描件形式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系统资料库--承接工程栏)且通过审核,投标截止时间前上述业绩未办妥入库手续的,资格审查按不通过处理。 4)上述业绩资料中的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发改部门颁发的工程项目批复”或“档案馆或其他政府档案管理部门证明资料”或“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办)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实行备案制的(直接发包告知书项目除外),则必须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办)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录入“投标所需材料”版块中,且同时须以原件扫描件形式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的“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表”中选择已录入诚信库的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及证明材料并建立链接,未建立链接、未选择或链接、选择的内容不能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资格审查按不通过处理。 6)上述业绩资料开标时无需携带原件。 7)若投标人业绩资料与公告要求不一致的,则投标人需要在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前在“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提出,经招标人认可后方能作为本项目的有效投标业绩。 以上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办法。 |
四、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 | | |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9年07月22日至2019年08月12日登陆 “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栏目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
五、 | 公告发布 | | | | | | | |
| 本公告发布媒体为: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 |
|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07月22日至2019年07月26日 |
| 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见附件 |
| 本项目评标细则:见附件 |
六、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常州市档案馆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5号楼 | 地 址: | 常州市天宁区和平北路1号国泰新都3幢703室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翁丽娟 | 项目组组长: | 徐立 |
| 电 话: | 0519-85681029 | 电 话: | 18018229518 |
| 传 真: | | 传 真: | 0519-88163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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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常州地区参加电子化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请按照常州市工程交易网“办事指南” 栏目中的“常州市诚信数据库操作手册” 要求办理。 |
注2:投标人可在本招标公告页尾的信息发布栏内查阅本次招投标的“公告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招标控制价发布及答疑澄清”等全部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