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QL-090708地块(常州市文化广场)开发项目已由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批文名为:市发展改革委关于QL-090708地块(常州市文化广场)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批文号:常发改[2014]1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市晋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包人),江苏新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包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5#6#楼、7#~10#楼及地下室二期机电安装及消防分包工程-配电箱采购(四标段:5#6#8#楼及地下室二期工程配电箱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工程地点:东至晋陵路、南至建材路、西至惠国路、北至龙城大道
2.2工程规模:/
2.3质量等级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且不影响整体工程评优。
2.4计划开竣工时间:供货期30天(招标人发出指令后分期供货,且满足工程整体进度要求)
2.5本次招标范围:采购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及其基本技术要求范围内相应设备制造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技术核对等)、设备、技术资料、设计、制造、检验、包装、发货、运输、装卸至现场指定地点、配合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质保期及维保服务和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序号 |
标段内容 |
估算价(万元) |
品牌推荐 |
1 |
配电箱采购 |
500 |
详见附件五 |
(一)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提供本次采购合格产品及服务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供应商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提供经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必须具有配电箱、柜生产;
4、所有投标产品均具有由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5、申报一名项目负责人;
6、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7、投标人在提供投标文件光盘的同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形式上传至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8、上述相关资料必须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5.0 系统) “企业诚信库”—供应商库”,开标前未办妥入库手续的,资格审查按不通过处理。
(二)如投标人拟在备选品牌(或规格、型号、产地)外自行选择品牌,自选品牌应在性能、价格、技术指标、技术参数、使用寿命等方面均不低于备选品牌相应性能、价格、技术指标、技术参数、使用寿命等方面的要求,同时投标人须以“招标文件网上提问”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并通过“招标文件网上提问”中的附件将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没有得到招标人书面认可的材料品牌一律不予接受,其相应的投标书将视为未能对本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将作无效标处理。(品牌推荐详见附件五)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2019年04月02日至2019年04月14日登陆 “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栏目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公告发布
本公告发布媒体为: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04月02日至2019年04月09日。
本项目评标细则:见附件三。
六、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04月15日9 时 30分。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常州市晋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中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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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晋陵北路1号新天地商业广场A座16楼 |
联系人: |
顾先生 |
联系人: |
杨欣羽 |
电话: |
0519-86927717 |
电话: |
0519-88169103、13218670053 |
分包人: |
江苏新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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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周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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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常州地区参加电子化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请按照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办事指南” 栏目中的“企业办理招投标网上信息登记的通知” 要求办理。
注2.投标人可在本招标公告页尾的信息发布栏内查阅本次招投标的“公告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招标控制价发布及答疑澄清”等全部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