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常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设施发[2013]1868号文审批,项目招标人为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常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安检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常州市
常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北起北海路站(含)~南端南夏墅站,全长约33.837 km,其中地下线长约31.673 km,高架线约2.61 km。全线共设有29座车站,其中地下车站27座,高架车站2座,平均站间距1.2km,线路北端设置百丈车辆段,占地约38公顷,线路南端设南夏墅停车场。设控制中心1座,主变电站3座及配套的机电系统工程。
安检设备主要由通道式X光行李检查机、台式液体危险品检查仪、安检门、爆炸物探测器、防爆球、防爆毯、手持金属探测器、危险品储存罐和辅助设备等组成。
本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本项目供货范围包括常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安检设备采购项目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以及竣工交验、培训等全过程,其间包含设计联络及各检验、试验、验收环节,包含本项目工程全过程服务、售后服务以及技术文件和图纸的提交。卖方按交钥匙工程要求对工程实施总承包。
正线车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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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通道式X光行李检查机(大型) |
台 |
8 |
通道式X光行李检查机(中型) |
台 |
54 | |
2 |
台式液体危险品检查仪(台式) |
台 |
62 |
3 |
爆炸物探测器 |
台 |
29 |
4 |
危险品储存罐 |
个 |
29 |
5 |
防爆球 |
只 |
29 |
6 |
防爆毯 |
张 |
29 |
7 |
手持式金属探测器 |
个 |
124 |
8 |
标识 |
套 |
62 |
9 |
安检门 |
套 |
62 |
10 |
辅助设备 |
套 |
62 |
10.1 |
腰挂式扩音器 |
个 |
62 |
10.2 |
客流引导带 |
个 |
安检隔离护栏2088个,安检隔离伸缩带柱1073个 |
10.3 |
插排 |
个 |
62 |
10.4 |
检查物品放置筐 |
个 |
310 |
10.5 |
开包操作台 |
张 |
62 |
10.6 |
安检设备柜 |
个 |
62 |
10.7 |
阅图工作站围挡 |
套 |
62 |
10.8 |
安检标识 |
套 |
62 |
10.9 |
通讯手台 |
部 |
91 |
10.10 |
违禁物品丢弃箱 |
个 |
62 |
11 |
备品备件(设备费*3%) |
具体见用户需求书。
根据常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开通运营的时间安排及车辆基地建设的总工期策划,第一批设备计划在2019年4月底前(暂定)到货,安装和调试在2019年5月底(暂定)前完成,具体日期在设计联络会中确定投标人按照上述工期安排,提出从设计、设计联络、制造、组装、出厂检验、运输、安装以及项目工程验收、直到交付使用的整个周期的时间进度表。
根据工程建设进展的特殊情况,为满足整体进度的需要,必要时买方提出加快或延迟进度的要求,卖方必须响应。卖方在收到买方加快或延迟进度的通知后,要调整人员组成,保证进度要求。
若招标人要求,并在原定到货日期前一个月,由招标人通知投标方要求延期到货,或设备到货后招标人现场不具备安装条件而要求由投标方负责对全部设备进行必要的仓储及提供相关看护管理等费用,则视为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招标人保留视情况调整工期计划的权利,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要求补偿。
本项目预计工期:2019年05月01日—2019年06月30日
符合现行国家法规、规范,地方规程、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规定。
3.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1.2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含)以上环保行政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且种类和范围须含生产和销售III类射线装置。
3.1.3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已完成的国内(不含港澳台)城市轨道交通供货业绩(合同中必须包含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已完成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合同协议书+业主证明,所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业主证明需明确反映供货完成时间,业绩时间要求以供货完成时间为准)。
3.1.4投标人须通过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无
3.3.1 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本项目授权代表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或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交费凭证(缴纳时间:2018年0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何月份均可)。
3.3.2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3.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Ø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Ø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Ø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Ø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货物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集成招标项目除外);
Ø 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Ø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Ø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Ø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Ø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Ø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Ø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Ø 投标人及其联合体中任何一个成员在“信用中国”(www.jscredit.gov.cn)网站上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具体按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执行;
Ø 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2019年03月2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自由下载,上传投标文件时须通过网银支付每标段300元费用,售后不退。
5.3 信息公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网址http://www.czgcjy.com/。
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万元)。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期(投标截止期,下同)为2019年04月25日09时30分,地点为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州市天宁区锦绣路2号常州文化广场(1-1 号楼)4楼)。
7.2 未上传或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常州市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设最高限价:2000万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9号
联系人:杨波
电话:0519-81160135
E-Mail: czdthtc@czmetro.net.cn
招标代理: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7楼
联系人:沙雷、陈杰、贾丹
传真:025-84795981
电话:025-84795461、15151886266(沙)、15205184040(陈)
邮编:210005
E-Mail:chenjie@jocite.com
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9日
友情提醒:
①请按照常州市工程交易网“办事指南” 栏目中的“企业办理招投标网上信息登记的通知” 要求办理。
②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常州地区参加电子化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联系电话:0519-85588211)
③潜在投标人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将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④潜在投标人可从本招标公告的页尾了解本次招投标的“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招标控制价发布及答疑澄清”等所有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所引起的资格预审申请失误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⑤信息公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网址http:// www.czgcj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