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皇粮浜地块改造项目已由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批文号:常发改备[2017]4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市晋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楼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工程地点:东至白云南路、南至南童子河、西至皇粮浜、北至中吴大道 2.2工程规模:1#楼建筑面积:约85000平方米 2.3投资总额:334756.11万元 2.4招标范围:1#楼监理,包含但不限于施工房屋建筑总承包及相关配套专业工程,含房屋建筑、机电安装、消防、金属门窗、幕墙、室内装饰、智能化、楼宇照明等)监理服务期内的全过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范围内的施工阶段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2)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和相关专业技术咨询服务。 2.5监理服务期:监理单位的服务时间为业主发出要求开始的日期开始,工程完工及资料移交完毕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束,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工程 估算价 合同 估算价 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 项目负责人专业、等级 004 监理 72000万元 450万元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 3.4其他报名条件:近五年(公告当日往前推算),投标人承接过单份监理合同金额不少于270万元的已竣工公共建筑(非住宅、非厂房、非商住,商住仅指底部商业营业厅与住宅组成的高层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所载时间为准;监理合同金额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办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备案的合同原件为准;工程类型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使用性质”为准] 注: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①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办)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②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办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备案的施工合同;③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四方签字、盖章的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④如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办)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实行备案制的,则必须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办)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签发单位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⑤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移交档案馆,则所提供的复印件必须由复印档案馆加盖印章及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上述资料必须以原件扫描件形式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系统)“企业诚信库”且通过审核,投标截止时间前上述业绩未办妥入库手续的,资格审查按不通过处理。 (开标时无需携带原件)。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的“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表”中选择已录入诚信库的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及证明材料,未选择或选择的内容不能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资格审查按不通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8年 12 月7日至2018年 12月18日登陆 “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栏目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公告发布 本公告发布媒体为: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8年 12 月7日至2018年 12 月11日。 本项目评标细则:见附件。 六、联系方式 本工程由 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招 标 人:常州市晋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常州市晋陵北路15号 地址: 天宁区和平北路1号国泰新都商务中心703室 邮 编: 213000 邮 编: 213000 联 系 人: 范志群 联 系 人: 徐立 电 话: 0519-86927717 电 话: 18018229518 传 真: 传 真: 注1.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常州地区参加电子化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请按照常州市工程交易网“办事指南” 栏目中的“企业办理招投标网上信息登记的通知” 要求办理。 注2.投标人可在本招标公告页尾的信息发布栏内查阅本次招投标的“公告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招标控制价发布及答疑澄清”等全部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