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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二季度常州市房屋市政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的通知(常住建〔2023〕210号)

【信息时间:2023-09-21】 【我要打印】 【关闭】

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常州市房屋市政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企业及注册造价师业务活动等工作双随机抽查的通知》(常住建〔2023〕160号)工作要求,我局于2023年8月15日、16日组织开展了2023年二季度房屋市政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检查结果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全市共随机抽查了8家房屋市政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每家招标代理机构抽查工程建设项目2个。本季度招标代理机构抽查比例为10%,招标代理项目日常抽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比例为15%。从检查情况看,招标代理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市场行为基本规范,抽查到的单位和项目都能够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法规,招标代理委托代理合同基本采用示范文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异议投诉处理基本规范。本次检查未发现招标文件中对外地企业设置隐性门槛和壁垒等情况。

二、存在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代理项目)在开展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活动中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招标代理委托代理合同内容不完整

1.招标代理委托代理合同中部分内容填写不完整,有的缺少合同签订日期,有的缺少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字或签章,有的项目组组长注册资格未填。

2. 个别招标项目未使用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

(二)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不符合现行规定

1.有的招标文件中对有关事项勾选错误,既授权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又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内容矛盾。

2. 主要材料品牌有排他性,且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不一致。

3. 因设置条件与工程内容和实际情况不匹配、评分细则文字前后不一致等原因导致二次公告。

4.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人、复核人未签名。

(三)招标组织不规范

1.有的招标项目招标代理委托代理合同中约定的代理项目组成员与实际做招标代理业务的人员不一致。

2.招标人名称与项目立项批复上的不一致。

3.因代理工作失误未按要求抽取K值,导致项目流标。

(四)招标人与中标人合同签订不规范

1.个别项目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中工程进度款支付不符合规定。

2.个别项目招标人与中标人合同要素不会,没有签订时间,签订人。

(五)招投标档案资料归集不完整

1.个别委托招标项目档案资料归集中缺少可研批复。

2.个别招标项目档案资料归集中缺少招标人名称变更相关资料。

三、处理意见

根据《江苏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管理办法(试行)》(苏建招办〔2018〕9号)规定,对本次检查存在问题的8家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扣分, 2023年二季度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检查存在问题及扣分一览表见附件。

(一)严格贯彻执行招标投标相关政策法规。各辖市、区招投标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招标投标监管、建立统一开放大市场等文件精神,完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要求,细化管理措施,深入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对今年以来的依法必招项目进行排查和抽查,确保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二)认真做好双随机抽查整改工作。各辖市、区招投标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常态化检查,对所辖招标代理机构和项目要认真抓好督促整改落实工作。被抽查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要认真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全面整改,于2023年9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并建立长效管理制度。对本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将列入三季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内容之一。

(三)持续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队伍管理,提高招标代理工作质量和综合业务能力。严肃开评标程序和招标代理行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组成员应在开标室组织(或参与)开标活动,开标现场不得少于2人。每个评标环节(或程序)应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系统中完成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评标环节(或程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高度重视招标文件评标方法中有关系数或数值的抽取办法和范围,在抽取过程中,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现场工作人员应分别对抽取的相关系数进行交叉复核确认,不得有差错遗漏缺失。

(四)完善招投标管理工作,提高监管服务水平。一是落实招标人负责制,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鼓励招标人依法依规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开展招投标活动。二是调整完善有关招标投标规定。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三合一”、“ABC”评标方法。招标人不得采用抽签、摇号等方式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人,取消“三合一”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办法。三是优化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招标人应当依法接受现金保证和银行保函,可自主确定是否接受担保机构保函、保险机构保单、投标人信用承诺等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鼓励政府投资项目全面或阶段性免收投标保证金。鼓励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使用数字人民币。

 


附件: 关于公布2023年二季度常州市房屋市政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