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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领域交易服务收费公示

【信息时间:2023-09-21】 【我要打印】 【关闭】

为规范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行为,切实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要求,现将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领域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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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开展交易的中小微企业,交易服务费减按80%收取。中小微企业认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3、自2023年8月10日起发布交易公告的项目交易服务费按此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