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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经开区水利工程交易投诉受理和处理

【信息时间:2025-09-25】 【我要打印】 【关闭】

投诉电话

0519-88589815

投诉邮箱

1643991069@qq.com

联系人

张女士

投诉时限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

常州市经开区农业农村工作局

职责分工

指导全区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及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区水利工程建设,贯彻执行水利建设工程技术质量标准和定额;指导、组织水利工程建设的验收。

投诉要件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处理流程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和《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