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建规字〔2014〕3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及专家库的管理,规范评标专家的评标行为,保证评标活动公平、公正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我厅制定了《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