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中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苏建规字〔2014〕2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建设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我厅制定了《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中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