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易指南 > 建设工程

智能辅助评标新机制投标人操作指引

【信息时间:2025-12-25】 【我要打印】 【关闭】

智能辅助评标新机制投标人操作指引

为贯彻落实《关于在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推行应用智能辅助评标的通知》(常住建〔2024〕267号)要求,保障“常州市工程交易智能辅助评标系统4.0”平稳上线运行,帮助各投标人规范投标操作、熟悉交易流程,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指引。

1. 适用情形

投标人登录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增投标文件,进入“查看招标信息”模块。若“范本名称”字段明确标注为“常州市智能辅助评标范本”,则该项目采用“智能辅助评标新机制”,需按本指引要求进行投标。


2. 同步主体库信息

2.1 同步信息

新增“投标人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3个同步信息模块,同时取消“投标所需其他材料”模块。

2.2 挑选信息

“投标人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模块在挑选主体库相关材料时,仅挑选与本次投标项目匹配的证书,请勿挑选与本项目无关的材料。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模块应挑选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并检查生成的结构化数据是否与证书完全一致。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模块应挑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并检查生成的结构化数据是否与证书完全一致。

2.3 核对投标文件信息

核对资格审查资料,对照系统展示的结构化数据逐项核对;同时确认扫描件链接,确保文件可正常打开、内容清晰完整。

2.3.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重点核对“营业执照期限”、“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是否和证书一致。


2.3.2 投标人资质证书

重点核对“资质证书专业和等级”的格式是否和招标文件一致,“资质证书专业和等级”、“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内容是否和证书一致。


2.3.3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

重点核对“建造师证注册专业”、“建造师证注册等级”的格式是否和招标文件一致,“建造师证注册专业”、“建造师证注册等级”、“建造师证有效期”、“建造师证使用有效期”的内容是否和证书一致。

2.3.4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证书

重点核对“安全生产考核证有效期”是否和证书一致。


3. 制作投标函

重点核对投标函中报价大小写、投标清单总价是否完全一致,填报的工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前附表1.3.2中规定的要求。


 


4. 电子签章

使用电子签章前,检查确认电子签章中“用户名称”与投标人是否一致;若不一致,需及时联系相关电子签章机构修改。示例如下:在检测工具中点击“签章测试”,完成签章后右击电子签章,选择“签章信息”,即可查看签章的“用户名称”。

blob.png


5. 重点说明

本指引所明确的适用标段、资格审查资料制作、投标函制作及电子签章环节,均为智能辅助评标系统智能评审的关键内容。若上述环节存在操作不规范、字段内容格式错误等不符合智能辅助评标新机制要求的问题,将直接影响初步评审结果,请各投标人务必按本指引要求规范制作投标文件并逐项仔细核查。

 

注:本指引所示截图以“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为例,其余投标工具在页面布局、操作路径可能存在差异,但整体功能与操作逻辑一致。



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2月25日